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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臺北市國稅局:被繼承人死亡日後所獲配之股票股利,應歸屬繼承人所得,課徵繼承人之綜合所得稅,不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中央通訊社 (中央社訊息服務20110922 17:41:26)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,被繼承人之遺產股票,於被繼承人死亡日後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前所配發之股利,係屬繼承人之所得,應課徵繼承人之綜合所得稅,而不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。 該局指出,被繼承人甲君於98年1月17日死亡,遺有A公司股票20 ... 閱讀所有與此主題相關的文章 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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